3月22日,无印良品(上海)商业有限公司因未妥善履行进货查验义务,销售错误标注“原产国台湾”的商品,被上海市工商局检查总队罚款20万元。这项处罚于4月2日进行了公示。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,2017年8月5日,无印良品(上海)商业有限公司从日本原装进口外包装上印有“MADEINTAIWAN原产国:台湾”字样的钢制室内晾衣架商品119个,通过淘宝网官方旗舰店和线下门店进行销售。

当事人未妥善履行进货查验义务,导致上述商品进入市场销售,已销售数量无法统计。

案发后,当事人对涉案商品外包装进行更换和整改。

上海市工商局检查总队认为,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第九条广告不得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,泄露国家秘密的规定。

鉴于当事人案发后将涉案商品下架并销毁外包装,检查总队根据《广告法》第五十七条第(一)项之规定,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,并处罚款。

无印良品为什么会被罚